初到西哈努克拘留所

#群友分享:第一章 初到西哈努克拘留所
被警察带走时,我没有想到,这次离开,会在铁门后度过很长一段时间。临走前,我房间里的半条香烟、充电器、剃须刀、手表等个人物品,都被警察收走了,之后再也没有归还。
到了西哈努克拘留所,我才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里面的环境。一个七八十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,男女被关押在一起,没有任何隔离。房间只有一扇铁门,门外放着一台大风扇朝里面吹风。睡在门口第一排的人,还能吹到一点风;睡在里面的人,只能忍受闷热的空气。到了晚上,很多人热得根本睡不着,只能不停地翻身。
里面没有床,也没有席子,每个人只能找一块纸箱铺在地上睡觉。房间墙角有一个便池,旁边没有门,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遮挡。因为那堵矮墙太低,几乎起不到任何隐私保护作用。大家只能把装满自来水的矿泉水瓶摆在矮墙上,再套上垃圾袋,勉强把遮挡物垫高一点。
洗澡也是在那里。想冲澡的时候,只能走到便池旁边,蹲下来脱掉衣服,用水一瓢一瓢地往身上冲。无论男女,都是一样,没有任何独立的洗浴空间。
刚进去的时候,我甚至觉得尴尬,可时间一长,大家也都慢慢习惯了。人在那种环境里,尊严仿佛也变成了一种奢侈品。
每天都会有人送来两顿盒饭,每份盒饭里的菜都很少,只够勉强填饱肚子。如果有家属或者朋友专门送饭,伙食自然会好一些。如果身上还有钱,也可以买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。拘留所里有人负责售卖外面的商品,但因为只有这一条购买渠道,价格比外面贵得多。
然而,大多数人被警察带走时,身上的现金早已被搜走。真正还能留下点钱的人,只是极少数。对于更多的人来说,即使知道里面可以买东西,也只能看着,因为根本没有钱。
后来我又发现了一件事。如果有人从外面送衣服、食品或者生活用品进来,中国人通常还要另外支付一笔“小费”,至少50美元。而一些本地人,则没有遇到同样的要求。
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,同样都是被关押的人,不同身份的人,面对的待遇却并不完全一样。
几天后,我们被通知收拾东西,准备转监。直到那时,我还以为,拘留所已经够难熬了。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,真正让我终生难忘的经历,才刚刚开始。2月6日,我们被押往西港监狱。
第二章 西港监狱
2月6日,我们被送进了西港监狱。押送的车门打开,铁门在身后缓缓关上的那一刻,我才真正明白一句话——在这里,没有钱,真的寸步难行。
刚走进监仓,班长便叫来翻译,对我说:
“床位费100美元,人头费100美元,电视费100美元,一共300美元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还没弄清楚监狱里的规矩,第一笔钱已经摆在了面前。
后来我才知道,这300美元不是商量,也不是自愿,而是默认每个中国人都要交。交了钱,才能分到一块睡觉的地方。
所谓的床位,其实就是地上的一块地方,大约只有八十厘米见方,刚好够一个成年人侧身躺下。不交钱,就只能和本地犯人挤在一起睡,人贴着人,连翻身都困难。半夜如果起来上厕所,等回来时,原来的位置多半已经没有了,只能重新找地方挤。
在里面待了几天,我慢慢发现,中国人与其他国家人员的待遇并不完全一样。巴基斯坦人、马来西亚人、法国人等外国人可以免费出去放风,而中国人想出去透透气,却要另外交2万瑞尔。同样都是外国人,同样关在一个监狱,却执行着不同的收费标准。
后来,家里开始想办法给我送钱。可无论是直接转给警察,还是家属探监时送来的现金,都不会直接交到我手里,而是统一兑换成监狱内部使用的消费券。
如果钱直接转给警察,先扣10%的手续费;如果是在监狱门口兑换,每100美元还要扣1万瑞尔手续费。等这些钱真正能花的时候,还得另外给警察塞小费。
除了这些,每个月还要交10万瑞尔左右的水电费,不同监仓收的钱也不完全一样。
在这里,每花一笔钱,都像是在一层一层地被剥掉。
真正让我难以忍受的,是里面的生活用水。进去没多久,我就发现,很多人的四肢和下体开始长红疙瘩、起水泡,严重的甚至化脓。有的人下面已经溃烂流脓,走路一瘸一拐,表情十分痛苦。
这样的情况,我不是只看到一两个人,而是每天都能看到。
监狱里也有一个所谓的“医院”。说是医院,其实就是一间普通房子,里面坐着几个人负责发药。我至今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医生。每天去那里看病的人排着长队,人挤人,药一包一包地发出去。
那些药有没有效果,没有人知道。
当然,只要有钱,也可以买药。负责收费的人收钱、找钱动作十分熟练,甚至比超市里的收银员还利索。
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因为皮肤病去拿药。有时候,我也忍不住想:这么多人都得同一种病,到底是水出了问题,还是另有原因?这个问题,我直到离开监狱也没有得到答案。
我进监室的第二天,窗户外有人叫我的名字。叫我的是一名中国人。
后来我才知道,他在监狱里的中国超市做业务。据说,他已经判完刑,只剩下不长的服刑时间,所以负责帮超市招揽生意。
他先问我:“有没有家人管你?”
我回答:“有。”
他说:“我先给你开个账户,东西先拿着用,等家里送钱来了再结账。”
紧接着,他又告诉我,可以先送我一个“大礼包”。里面有被子、枕头、牙刷、牙膏、毛巾,还有一些生活用品。
他说,不然连睡觉都成问题。
随后,他又补充了一句:“这些东西送进监室,要给警察小费。”
刚进去的我,对里面的规矩一无所知,只想着先活下来,先把日子过下去,于是答应了。
后来,他又连续一个星期给我送价值4万瑞尔左右的饭菜。可一个星期过去,一直没有家属来看我,超市便停止了送餐。
直到后来让我在账单上签字时,我才第一次看清所有费用。
那张账单上,“小费”两个字后面,写着180美元。
我反复看了几遍,还以为自己看错了。我一直以为,只是给警察一点辛苦费。没想到,最后竟然变成了180美元。
人在里面,没有选择,也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。我沉默了很久,最后还是拿起笔,把自己的名字签了上去。
那名业务员自称叫刘华,湖南人。离开监狱以后,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名字。直到今天,我依然记得那张账单,也记得签下名字时心里的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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